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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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奋发向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评选工作。为做好活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对象和比例
2023-2024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在2022、2023级全日制学生班级中产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各学院本年级班级总数的20%,可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具体条件如下: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班委会组织健全,班干部作用发挥出色,班级制度健全、凝聚力强。
3.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评比学年内无人受纪律处分和法律处罚。
4.全班同学自觉加强文明礼仪修养,在宿舍卫生、课堂纪律、文明行为等相关项目检查中,合格率均达 90%以上。
5.班级学风优良,评比学年课程考试不及格人数低于20%,平均课堂出勤率不低于95%,任课教师对班级的学风评价全部在“良好”以上。
6.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其中有突出表现。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对象和比例
2023-2024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为2022、2023级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学院评比学年学生干部总数的8%,可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评比学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2.热爱学校、学院、班级,积极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
4.学习态度端正,评比学年每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0%。
5.评比学年两个学期均担任学生干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师生的认可。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对象和比例
2023-202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的参评对象为2022、2023级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三好学生按各学院实际达到参评条件学生人数的5%,可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积极上进,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评比学年每学期平均分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所有课程单科最低分不低于70分,体育成绩达标。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级各类政治学习、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
4.明礼诚信,无拖欠费用及其他失信行为。
四、评选及评定流程
(一)申请
1.先进班集体申请
参评班级填写相应集体评选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2023-2024 学年度班级总结报告电子档一份,总结报告需根据评选条件相关内容进行汇报,图文并茂,以“XX 学院2023-2024学年度班级总结报告(XX 班级).pdf”命名格式上报。申请材料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留空,无涂改,电子文件能有效打开。
2.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申请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个人评选项目(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申报表(一式两份)。呈报表需经辅导员鉴定、二级学院审核后报生工作部。
申请材料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留空,无涂改。申请人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按违纪处理,并撤销其所有评优资格。
(二)初审
辅导员形成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进行材料上报,同时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评选的条件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不符合评选条件者一律不予通过。
(三)二级学院审核、公示
初审后,二级学院进行材料审核,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复核并签署意见后,在二级学院公示栏做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其所有材料(包括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前上报学生工作部进行复核。
(四)复核、上报
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生成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 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定,由学校做出奖励决定。
(五)表彰、奖品发放
校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获得者由学校公布表彰,分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
五、工作要求
(一)评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公示时需进行拍照存档,并以“XX 学院2023-2024学年度评优公示照片”为名,和评选名单汇总表、移交表电子材料一并压缩,以“XX 学院 2023-2024 学年度评优材料”命名,发送至学生工作部1990513284@qq.com邮箱,发送它处视为无效。
(三)各二级学院上报到学生工作部的纸质材料按各呈报项目分类并按汇总表名单进行排序,填写移交材料表(一式两份)做好移交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所有材料(包括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交至学生工作部,逾期将不予办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24日